本標準規定了LED(發光二極管)路燈的定義、產品分類、型號和命名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以及標志、使用說明書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的要求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250V以下直流電源或1000V以下交流供電的道路、街路、隧道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場所照明用LED(發光二極管)路燈。
1 燈具電性能
LED路燈在標稱的額定電源電壓及額定頻率下工作時,其實際消耗的功率與額定功率之差不應大于10%,功率因素不應小于0.92。
2 防護等級
LED路燈防護等級A級品不應低于IP67;B級品不應低于IP66;C級品不應IP65。
3 平均壽命
LED路燈的額定平均壽命不應低于30000h。
4 最大溫度
LED路燈額定最大溫度Tc值不應大于58℃。
5 最大熱沉溫度
燈具內各個 LED管的最大熱沉溫度不應大于65℃。
6 主要光參數
7 抗擾度
浪涌抑制性能(抗雷擊)的應不低于2kV(線—線)和4kV(線—地)。
8 配光特性
燈具中部分LED燈泡熄滅或整燈調光時,其光斑形狀和路面照度均勻性不應發生明顯變化。